受湖州博雅水族画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,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马国良律师发表以下律师声明:
湖州博雅水族画制造有限公司(下称博雅公司)系依法设立的从事壁挂水族画研发、制造和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,
现已在国内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二百余家个销售中心,产品并远销欧美及在港澳台地区,公司各项业绩近年来均稳居国内同行业前茅。
目前市场上有部分单位、人员在市场上以所谓“博雅公司已倒闭”等不实内容肆意诋毁博雅公司品牌及产品形象,误导和欺骗公众
,给博雅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,严重侵害了博雅公司的商誉等合法权益,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
该些单位和个人的上述行为,已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现本律师谨代表湖州博雅水族画制造有限公司郑重声明:凡有上述不正当行为的厂家及有关个人,必须立即停止对博雅公司的一切侵权行为,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包括民事、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本律师将随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代表博雅公司向有关单位、人员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
马国良律师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七日